管理部门

科技成果转化部

来源: | 作者: | 日期:2016-05-24 10:53:24 | 阅读: 9914

  负责本院科研科技成果转化、开发管理工作。贯彻落实国家科技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;组织拟定或完善并执行本院科研成果转化、开发管理办法;组织制定并执行本院科研成果转化工作年度计划,包括科研开发项目立项并监督执行,审定科研成果开发项目协议、合同;负责维护本院有关资质;负责拟定科研成果转化中长期发展规划;参与拟定本院科研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;参与信息发布,维护本院无形资产。

  设部长1名(正科级),副部长1名(副科级)。